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

发布者:海土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:2017-03-28浏览次数:50

        一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均需小心爱护,严格按规程操作,严禁粗暴使用。凡发现有违规或粗暴操作者,应给予教育、警告,若仍不改正,酌情予以适当处罚。  

 二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,应查清责任,辨明是设备的质量问题或自然坏损,还是使用者操作不当所致。如确是责任事故,由责任人负担修理费或照价赔偿。  

 三、实验过程中,低值易耗品如有损坏或丢失,由各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、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列出详细价格清单,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比例。  

   四、若损坏设备已无法修复而报废,或是将设备丢失,责任人需承担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