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制度

发布者:海土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:2017-03-28浏览次数:23

        一、教学仪器是国家财产,管理人员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,并做好防尘、防火、防潮、防锈、防霉、防冻、防爆、防光、防毒、防震等工作,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、通电、充电等措施,确保仪器性能完好,并做好记录。

 二、实验室要有通风、遮光设施,经常保持清洁卫生,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。

 二、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,如验收、实验效果、故障、并认真填写大型实验设备使用记录。

 三、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,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,不能擅自拆修,对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可送专业部门维修。

 四、管理人员在教师、学生课前借领仪器前,要对仪器进行一次检修,保证仪器性能完好,教师、学生归还仪器后,再进行一次检修,把维修好的的仪器放回原处。  

 五、学生分组实验时,管理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,要随堂及时维修有故障情况仪器,确保实验顺利进行。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。

 六、实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,停止使用,能修则修,不能使用则应按学校有关报废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