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

发布者:海土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:2017-03-28浏览次数:134

        一、验指导教师必须按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指导书、实验课讲义、教学日历进行教学。

 二、所有实验都应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,并在学期初发给学生。

 三、每次实验教学开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,包括:

 1、实验开始前一周,应将学生分组名单和实验时间表送达学习委员。

 2、实验开始前三天,应完成器材的准备、分组和检查等工作。

 四、实验指导教师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室,首次实验课应向学生讲解实验室相关规定及课程要求,安全操作规定。

 五、实验课期间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,认真做好指导工作,并及时做好实验教学日志填写工作。

 六、严格实验考核制度。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记录成绩,实验结束前应对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核。

 七、实验结束后应进行仪器、器材的清理和检查,发现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查清,并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。

   八、了解实验教学发展动态,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提出实验教学内容及设备的改造和更新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