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

发布者:海土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:2017-03-28浏览次数:28

        一、工作时间:

 上午:8:00-11:30  

 下午:13:30-17:00  

 按时上岗,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。有事外出,必须事先请假。未经批准,不得离岗或委托他人代为值班。

 二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技术上精益求精,工作上兢兢业业,互相配合,取长补短。  

 三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、精通分管工作内的相关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及维护要求,确保仪器设备完好,有效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。凡使用充电的电子仪器,实验前应充足电,并定时去实验场地巡视。  

 四、仪器设备维修保养,在保管范围内实行固定实验人员包干,具体负责仪器设备清点、维修保养及标定,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遇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、标定,并配备必要的备用器材。  

 五、实验按实验教学计划或预约进行,凭有效证件借领仪器设备。  

 六、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、安全。  

 七、认真做好实验室岗位日志。  

 八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,共同努力提高土木综合实验室管理水平。  

 九、团结共事,共创和睦、愉快的工作气围。